近日,济宁市质监局市中分局在辖区内一家仓库内执法检查发现,该仓库内生产的塑钢窗未标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场该处负责人也未能提供出该厂的生产许可证。现场查处无证塑钢窗100余平方米,货值近1万余元。 20日,市中质监分局接到举报称,城区一家仓库院内生产的塑钢窗没有生产许可证。接到举报后,市中分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在仓库内检查发现,100余平方米的已经生产好的塑钢窗外包装上未标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出厂合格证。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厂的负责人称这些塑钢窗准备供给一些农村盖房的使用,由于我厂手续不全,所以生产成本很低,想从中赚取差价,没想到还没来得及出手就被举报了。 据执法人员介绍,这些手续不全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塑钢窗,贴上什么品牌就是什么牌子生产的,真假从外观上很难分辨,而且这种塑钢窗的金属内衬的标准也很难符合国家标准。这种塑钢窗根本不能保证其性能,安全性能更无从谈起,很容易在使用过程中引起走型,根本不能保证其使用年限。 执法人员对这批塑钢窗进行了封存。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