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兖州市质监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兖州市某镇驻地有一气体充装站在未取得充装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气体充装。 接到举报后,我局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查处。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单位工作人员正在进行氧气和二氧化碳的充装,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气瓶充装人员未取得有效资格证书且正在进行充装;所充装气瓶无充装合格证和警示标签。该单位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且存有严重的安全隐患。我局执法人员当即依法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充装,并对现场气瓶进行了查封。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